索 引 号 | 014416330/2021-20584 | 分 类 | 政策文件解读 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其他365dni是真的吃吗_365bet哪个国家的_新日博365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1-12-02 |
文 号 | 有 效 性 |
为完善灾害性天气信息发布与传播联动机制,及时、准确、有效地向社会提供灾害性天气信息,提高全市灾害性天气信息覆盖率,提升气象灾害防范应对能力,市政府办公室于9月22日印发了《泰州市灾害性天气信息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泰政办发﹝2021﹞42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的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背景
气象灾害是我市主要的自然灾害之一,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大雾和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在我市都有发生。特别是近年来极端天气频发,气象灾害增多,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很大影响。健全灾害性天气信息发布与传播机制,发挥灾害性天气信息在气象防灾救灾中的先导作用,对于提升气象灾害防范应对能力,保障人民安全福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办法》根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6号)及《泰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泰政发〔2021〕22号),结合泰州实际制定。
二、《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15条,对灾害性天气信息的内涵作出定义,并对灾害性天气信息制作、发布与传播综合协调、灾害性天气信息二次传播、重大气象灾害快速发布机制、灾害性天气应对及科普宣传等做出规定。
(一)关于灾害性天气信息的定义和主要内容
《办法》第二条明确灾害性天气信息指由气象部门制作,针对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大雾和冰冻(道路结冰)等灾害性天气,按照相关技术规定发布的预测预报预警信息,并明确了灾害性天气信息的主要内容。
(二)关于灾害性天气信息发布与传播职责
《办法》第三条、第四条明确灾害性天气信息由气象部门统一发布,灾害性天气信息的传播工作实行分级负责,由减灾委负责综合协调。
(三)关于灾害性天气信息发布与传播渠道
《办法》第五条明确灾害性天气信息通过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
(四)关于灾害性天气信息二次传播
《办法》第七至九条对市级相关部门、各市(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以及基层气象信息员、灾害信息员和网格员开展二次传播职责作出了规定。同时,《办法》对灾害性天气的应对工作也提出了要求。
(五)关于灾害性天气信息快速发布机制
《办法》第十一条明确由市减灾办协调建立灾害性天气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完善多部门会商研判机制,对可能造成重大灾害的高影响天气,启动灾害性天气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
(六)关于灾害性性天气信息的动态管理
《办法》第十二条明确由气象部门加强对灾害性天气信息的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灾害性天气信息内容,当灾害性天气过程结束,及时发布解除信息。
(七)关于灾害性天气信息知识的宣传
《办法》第十三条要要求各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教育引导公众从法定渠道获取灾害性天气信息,增强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八)关于罚则约束
《办法》第十四条依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六条列举了追究责任相关情形。
三、《办法》特色亮点
(一)突出灾害性天气应对工作的系统性
围绕“谁来发、谁来传、怎么应对”,《办法》对灾害性天气的信息发布、信息传播和应对处置工作作出了规定,要求各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单位)要建立灾害性天气信息响应机制和流程,制定气象灾害防御措施。
(二)整合灾害性天气信息传播资源
《办法》要求要按照“多员合一”原则,整合气象信息员、灾情信息员和网格员队伍,并发挥其作用。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应急广播、微信群、QQ群等各种手段,及时、准确向社会传递灾害性天气信息。
(三)提升灾害性天气信息覆盖率
气象灾害应对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办法》通过落实二次传播职责,建立高影响天气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促进灾害性天气信息进村入户、进企业,提升灾害性天气信息覆盖率;通过加强对灾害性天气信息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提升全社会对灾害性天气的防范应对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