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64/2023-15797 | 分 类 | 重点流域水质月报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3-02-21 |
文 号 | 有 效 性 |
1、国考断面水质
泰州市地表水国考断面共计12个。2023年1月,因蟛蜞港(左岸)断面国家采测分离数据未反馈,实际监测断面11个。11个断面水质优Ⅲ比例为90.9%,同比下降9.1个百分点,未达Ⅲ类的断面为新十圩港大桥,水质为Ⅳ类,主要污染物为总磷。11个断面水质优Ⅱ比例为36.4%,同比上升36.4个百分点。
2、省考以上断面水质
泰州市地表水省考以上断面共计39个。2023年1月,实际监测断面38个,38个断面水质优Ⅲ比例为94.7%,同比下降5.3个百分点,未达Ⅲ类水质的2个断面分别为新十圩港大桥、口岸闸,水质均为Ⅳ类,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氨氮。省考以上断面优Ⅱ比例为26.3%,同比上升8.4个百分点。
3、长江干流及支流控制断面水质
全市长江干流及支流控制断面共计15个。2023年1月,实际监测断面14个,水质达标率为78.6%,未达标的3个断面为口岸闸、夏仕港大桥、新十圩港大桥,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氨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