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47/2023-15654 | 分 类 | 政策文件解读 民政、扶贫、减灾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3-01-29 |
文 号 | 有 效 性 |
为积极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努力构建与泰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高质量养老服务体系,我局牵头起草了《泰州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泰州是全省老龄化程度较高和老年人口较多的地区,全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27.5万,占常住人口总数的28.25%,老龄化程度仅次于南通,位居全省第二,且老年人口呈现基数大、寿龄高、空巢化等特点,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任务十分迫切。为构建高质量养老服务体系,切实增进广大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我局牵头起草《泰州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顶层设计,补齐养老服务发展短板,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共分四个部分,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强化服务设施布局。制定养老设施专项规划,推动颐养住区、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大学等养老服务设施合理布局、均衡发展。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构建覆盖城乡、分布均衡、功能完善的养老服务设施网络。配齐住宅区养老服务用房,满足居家养老服务场所需求。
(二)强化基本养老服务。建立完善城乡特困老人主动发现机制,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作用。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实施机制,丰富和发展基本养老服务项目,对重点困难老年人进行探访关爱。建立多层次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满足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需求。
(三)强化服务供给能力。提高家庭照护能力,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探索发展家庭养老照护床位,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老年友好型社区,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圏。优化养老机构功能结构,探索建立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综合评估和轮候制度。
(四)强化农村养老服务。稳步推进农村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管理体制改革,鼓励各地探索由“乡建乡管”改为“县建县管”。探索特困供养机构运营模式,鼓励农村特困供养机构通过承包经营、委托运营、联合经营、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公办民营。落实农村留守老人定期巡访制度,建设村级睦邻点。
(五)强化医养康养融合。落实老年人健康管理基本公共服务,积极发展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老年健康服务机构。支持养老医疗机构资源整合,探索机构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按需规范转换机制。探索“中医药+”养老新模式,发挥中医在“治未病”、慢性病调理、养生保健等方面的独特优势。
(六)强化市场主体发展。建立养老服务发展扶持政策清单,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和社会资本积极、有序进入养老服务市场。创新养老服务发展业态,促进养老服务与先进制造、信息通信、健康养生、文化旅游、教育培训等产业融合发展。推广“互联网+养老服务”服务模式,为老年人精准筛选、匹配资源和政策。
(七)强化养老服务质效。鼓励养老机构开展智慧助餐、智慧照料、智慧医疗、智慧文娱等服务,提升养老机构智慧化水平。推动专业化养老社会组织建设,建立完善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机制,落实国家、省、市养老服务设施、管理、质量、安全等各类标准。
(八)强化服务人才队伍。探索“学制教育+职业培训+继续教育+实习实训”四位一体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模式,提升养老服务人员队伍职业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引导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综合考虑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工作年限、技能水平等因素,合理设定养老护理员薪酬等级体系。
(九)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建立养老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跨部门的重点难点问题。完善政府投入机制,提升精准化投入水平。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要求,鼓励利用存量建筑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养老服务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违规养老服务行为的查处惩戒力度。
三、文件出台的意义
《行动方案》是全市养老服务工作的顶层设计,明确了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为建立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提供了科学指导,有利于增进老年人福祉,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老有所养、老有颐养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关联阅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