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39/2021-27074 | 分 类 | 政策解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1-12-02 |
文 号 | 有 效 性 |
《泰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信息公开导则》政策解读
一、《导则》出台背景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信息涉及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等各方主体利益,关系到社区和谐稳定,做好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信息公开,有利于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促进物业管理服务活动良性健康发展。根据《泰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导则。
二、《导则》主要内容
本导则根据《条例》的规定,编制了《泰州市住宅物业管理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详见附件)。《目录》共包含了18项公开事项,公开主体涉及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每个事项列明了公开情形和公开内容,规定了公开时限,并给出了公开依据。
三、信息公开方式
住宅小区显着位置公布(线下公布):公布主体在公布文本上加盖公章并在物业小区显着位置(一般为小区主出入口或楼栋单元门厅)进行张贴并保留一定的时期。
物业管理公众服务平台公布(线上公布):公布主体通过数据录入等方式,将拟公布的信息、拟公布的文本录入市物业管理信息平台,平台自动发布。
关联阅读: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泰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信息公开导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