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67/2018-04513 | 分 类 |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市质监局 | 发文日期 | 2018-02-28 |
文 号 | 有 效 性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泰州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y59i.com)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地址:泰州市海陵区海陵南路315号;邮编:225300;联系电话:0523-86883000;电子邮箱:tzzjbgs@163.com)。
一、概述
2017年,本部门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信息公开调研,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主要做法如下:
1. 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日常工作中,注意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建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对各市(区)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调研,重点了解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2. 深化公开内容。建立行政许可权力清单制度,做到目录之外无审批,办理流程网上全部公开,严格依法办理,实现便民高效。着力增强公开内容的针对性,强化民生领域、产品质量等信息公开力度。着力增强政策解读的及时性,结合质量相关奖励政策的变化、关于加快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出台等,及时制作公开政策解读等文稿。
3.丰富公开形式。借助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举办新闻发布会,开展网上在线访谈,走进行风热线,与网友、听众就热点问题进行互动。
4.及时移交文件。每月向市史志档案办移交主动公开的文件,在市史志档案办可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纸质文件全文。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财政资金类的信息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1%;属于本单位业务类信息23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5.2%;政策解读类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9%;产品质量类信息6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5.6%;其他1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4.5%。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部门2017年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通过泰州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y59i.com)“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提交的网上申请计3件,通过书面信件提交申请1件。从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来看,2件均属于咨询类信息。在已办理的2件信息公开申请中,属于“同意公开的”2件,占总数的100%。
四、接受咨询情况
本部门2017年共接受市民咨询896次,其中:承办“市长信箱”转交的市民咨询11次,网上咨询2件,通过“12365举报投诉热线”受理市民咨询883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部门2017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也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申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形式的多样性、便民性还有待于进一步创新等。针对存在的问题,本部门将认真分析原因,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开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局面:
(一)切实加强主动公开工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做细、做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全面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依法公开权力清单、涉企收费目录清单、行政许可运行流程和办理信息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进“双打”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推动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三)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归档等流程和要求,规定办理时限,依法依规满足公众的特殊信息需求。有效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及时解疑释惑,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
(四)稳步推进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抓好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情况的公开,提高监管透明度。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以政务诚信示范引领全社会诚信建设。
(五)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建立经常性的教育培训机制,切实提高全员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明确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扎口做好保密审查。
七、说明与附表
(一)其他说明
本报告未包含直属单位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数据。
(二)附表
2017年度政务公开自查统计表
填报单位: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单位:条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6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8 |
3﹒政务微博名称: ,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名称: 品质泰州 ,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2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8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4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4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6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申请来源 | ||
1.党政机关 | 件 | 0 |
2.社会团体 | 件 | 0 |
3.企业 | 件 | 1 |
4.宣传媒体 | 件 | 0 |
5.科研院校 | 件 | 0 |
6.公民 | 件 | 1 |
其中:律师 | 件 | 0 |
科研人员 | 件 | 0 |
媒体从业人员 | 件 | 0 |
7.其他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有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332 |
七、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办理信件数量 | 件 | 5 |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移送文件、资料 | 份 | 89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43 |
互联网+政务服务 | ||
十一、政务服务事项业务数 | 件 | 18 |
十二、政务服务事项办件情况(2017年实际办件数) | ||
(一)行政许可 | 件 | 3777 |
(二)行政征收 | 件 | 0 |
(三)行政裁决 | 件 | 0 |
(四)行政确认 | 件 | 0 |
(五)行政奖励 | 件 | 37 |
(六)其他行政权力 | 件 | 58527 |
十三、政务服务事项不见面服务业务数 | 件 | 15 |
十四、政务服务事项不见面占比 | % | 83 |
十五、实现统一认证业务数 | 件 | 0 |
十六、实现统一认证占比 | % | 0 |
十七、实现在线办理业务数 | 件 | 18 |
十八、实现在线办理占比 | % | 100 |
十九、电子证照提供目录模板数 | 件 | 9 |
二十、提交电子证照数 | 件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