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40/2016-02528 | 分 类 |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城乡建设(含住房) 通报 |
发布机构 | 市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2016-02-19 |
文 号 | 时 效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文简称《条例》),由市规划局负责编制的2015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诉讼(复议)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五个部分。本年度报告统计数据的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规划成果信息19条,通过“新闻播报”栏目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1条,通过网上政务大厅发布政务办件信息43条,在规划局网站、建设项目现场和规划展示馆对规划许可项目进行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布。全年批前公示144次,批后公布101次。及时更新发布局主要领导班子成员调整及中层干部任免职信息,发布2015年城乡规划工作要点,以及本单位规范性文件8份、政策解读文件1份。
(一)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
按照市政府网上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对13个权力事项进行认真梳理,向社会公示法定依据、承诺期限、受理条件等要素,权力运行情况纳入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系统管理。全年,在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的项目为213个。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被市政府办公室表彰为先进集体。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为进一步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2014年部门决算和2015年部门预算。
(三)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通过热线电话、电子信箱、书面信函、局长信箱等日常交流平台,以普及规划知识、收集公众意见为主,确保公众参与规划的长效性与连续性。全年,利用局网站开展郊野公园选址网上调查,在泰州日报、泰州晚报进行专题报道,取得较好的效果,先后有3042名热心网友参加了投票,满意率达75.71%;开展了泰州市小城市优化布局的网上调查。
(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全年我局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21件(主办5件、会办16件),政协委员提案22件(主办9件、会办13件)。代表委员的见面率、满意率均达 100%。全年回复局网站局长信箱239件,办理书记信箱交办件7件,市长信箱交办件33件。组织开展两次12345政风行风热线上线活动,局主要领导均亲自上线答复网民提出的热点问题,与网民开展积极互动,取得预期的效果。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当前,由于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发生变化,同时社会群众法制意识的不断增强,对政府的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处理信息公开过程中,我局立足部门职能,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在受理明珠小区依申请信息公开中,申请人先后6次要求公开明珠小区规划审批手续及相关地块控规,由于国家宏观政策变化和项目本身的实际情况,我局严格执行新版《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年版)和其他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发单位对原规划方案作出调整。2015年,我局始终努力统筹城市长远利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理益、个体利益之间的关系,规范审批行为,积极处理化解规划争议。全年接处信息公开申请50件,均及时办理回复。
三、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局本级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
四、行政诉讼(复议)情况
我局共接待来访群众约180余人次,书面回复信访14件,办理信访复查答复意见3件,为市政府起草信访复查答复意见 1 件。被提起行政复议案件3起,其中市法制办维持我局行政行为的1起,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2起。被诉行政诉讼案件6起,其中5起获法院判决维持或裁定驳回上诉,1起在省高院再审未结案。
五、改进措施
(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建立完善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督促相关部门规范梳理完善本部门工作信息并做好备案工作。
(二)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工作流程,形成主动、及时、准确、全面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调查研究。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关切,及时加以引导,建立相关处室、分局协同响应机制;在涉及重要事项信息公开问题时,强化申请信息的研判,及时研究完善相应解决措施。
(三)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拓宽公开渠道,力求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进一步方便公众获取信息,保障市民的参与权和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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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