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兴化市不断加强“法律明白人”培养,在“选、育、用、留”等方面做足了文章,坚持“四步法”,全面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取得了显着成效。截至目前,该市共培养“法律明白人”3092名,打造一支群众身边的基层法治人才队伍,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是坚持灵活“选”才、严格准入,走稳“选任第一步”。制定《兴化市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过程实施方案》,严格对照选任要求,实行个人自荐、镇村推荐,市局审核、省厅备案的工作流程,做到人员选任有章可依。综合考察“法律明白人”候选人,重点从村(社区)干部、党员、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人员中选聘具有较高法律水平,善于沟通的优选人员,通过召开村(社区)民主评议会,村(居)民代表会等方式,充分听取广大村(居)民对拟选任“法律明白人”的意见建议,最终研判确定拟上报推荐人员名单。
二是坚持联动“育”才、提升素质,走实“培训第二步”。制定完善市、镇、村三级培训工作机制,印发《兴化市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过程实施方案》,通过开展座谈交流、以案释法、巡回宣讲等方式,扎实组织开展培训工作,提升“法律明白人”法治素养和专业能力。充分利用基层社会治理视频会议系统,通过市示范培训、镇集中培训、村(社区)分片培训等方式,对“法律明白人”开展常态化培训,组织“法律明白人”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达到以考促学、以学促用、学用结合的目的,确保人员选的准、素质过得硬。
三是坚持科学“用”才、知人善任,走好“任命第三步”。对任命的“法律明白人”,在村(社区)政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通过“法润民生”微信群,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保证公开透明。把好公开任命关,对最终选任的“法律明白人”,由兴化市司法局进行聘任公示,颁发聘任证书、徽章,签订承诺书,让新任命的“法律明白人”明晰主要工作职责,引导“法律明白人”切实履职尽责。目前,该市3092名“法律明白人”在收集社情民意、普法政策宣传、调解矛盾纠纷、开展法律服务、参与基层治理上积极发挥作用。
四是坚持动态“留”才、激励保障,走实“管理第四步”。把好日常管理,印制了“法律明白人”工作纪实手册,记录“法律明白人”开展法治宣传、参与法治实践等工作情况。每年在兴化市范围内评选“最美法律明白人”,通过“法治兴化”微信公众号多渠道宣传“最美事迹”。严格落实工作考核机制和奖惩办法,根据日常工作、群众评议、法律知识测试等结果开展综合评价。目前,每个季度按照百分之三的比例,对“法律明白人”工作进行随机抽查,对工作突出者,进行适当奖励;对不认真履职者,予以清退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