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公局〔2023〕9号
各市公安局、各分局,市局各部门:
《泰州市公安局护航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十项措施》已经市局主要领导审阅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任务分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地、各部门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报政务服务管理支队。
泰州市公安局
2023年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州市公安局护航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十项措施
一、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企业发展。为市级及以上重点基建、民生、产业项目及重点企业配备“公安营商专员”,牵头组织打击侵犯项目、企业及负责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建设施工、生产经营秩序;牵头组织交通安全管理,合理设置周边交通标识标牌、信号灯和停车泊位,加强重点时段管理力量配备;积极提供法律支持和帮助,做好员工法制宣传教育,指导、协助办理涉及公安机关的审批许可事项。(责任单位:政务服务管理支队、内保支队,各市公安局、各分局。)
二、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及建筑业发展。缩减渣土车等工程运输车辆进入市区限制通行时间,除上下班、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其他时段不再限制上述车辆通行。调整道路挖掘、占道施工审批方式,工程项目纳入建设施工“一件事”改革,项目审批时实施跨部门联合办理,不再单独申报审批;零散、单一项目,由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专区统一受理,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责任单位:交警支队、政务服务管理支队,各市公安局。)
三、支持会展演出业发展。提供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前置辅导+帮办”服务,参加人员在5000人以下的,由县级公安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负责;参加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由市级公安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负责,提供现场规划设置、安全制度制定、申请材料准备等辅导帮办服务,确保一次申请成功。非安全类申报材料暂时无法提供的,实施“容缺许可”,在活动正式举办前提供即可。(责任单位:政务服务管理支队、巡特警支队,各市公安局、各分局。)
四、支持交通物流业发展。推行易制毒化学品运输、一般危化品运输“全程网办”,在“泰州公安微警务”开通相应模块,提供许可证件邮寄送达。一般危化品运输、市区禁区通行证再次申请、到期换证的,原提交材料在有效期内的,无需再次提交。(责任单位:政务服务管理支队,各市公安局。)
五、支持娱乐服务业复苏。开展旅馆、洗浴、歌舞娱乐场所信用监管试点,依据日常治安状况,进行信用分类评级并建立信用档案。对信用等级高的场所,减少日常检查频次,其法定代表人申办其他公安审批许可事项时,优先适用承诺制、容缺受理等举措。条件成熟后,向全市推广。(责任单位:政务服务管理支队、治安支队,各市公安局、各分局。)
六、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对原址改建的银行网点,允许建设临时网点保证正常营业,实行临时网点验收、正式网点改造方案审批一次申请、同时办结。对紧急报警装置、监控摄像机等技防前端设备、报警主机,出入口、通风口的物防设施等银行网点安防设施维修改造的,每年年底进行一次性汇总申报,不再单独申报审批。(责任单位:政务服务管理支队,各市公安局。)
七、支持餐饮业全面复苏。在餐饮集中地区、饭店周边,早、中、晚就餐时间段,对违停车辆先提醒,在规定时间内驶离的,不予处罚。除严重阻碍交通的情形外,不强行拖离。除上下班高峰时段,不再限制5吨及以下餐饮配送车辆禁区通行时间。(责任单位:交警支队、政务服务管理支队,各市公安局。)
八、支持高层次人才跨境流通。在市县两级政务中心公安专区设立专门窗口,对市级认定的高层次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员,科研机构、在泰院校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副高级职称以上卫健专业技术人才,需要前往境外从事学术交流活动的;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技术人员需来泰或到境外、在泰长期停留开展商务活动的,提供护照、签证、港澳台通行证及签注办理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出入境管理支队,各市公安局、各分局。)
九、支持企业稳岗及招才引智。在县级政务中心公安专区设立“人才专窗”,提供人才落户咨询、居住证办理指引、身份证跨省办理等个人业务“一站式”服务。在企业集聚的工业园区、外来务工人员居住集中的派出所,设立综合服务窗口,提供身份证跨省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跨省办理,以及出入境证件办理、车驾管及部分违章处罚业务办理。(责任单位:政务服务管理支队、治安支队、刑警支队、交警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各市公安局、各分局。)
十、全面推行涉企柔性执法。涉企行政案件依法适用“首违不罚”、“轻微不罚”,鼓励违法企业和相关违法人员自行纠错。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企业依法慎用限制财产强制措施,对企业负责人、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依法不用、少用、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责任单位:法制支队,各市公安局、各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