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年4月27日(星期一)下午5:00
媒体:中央、省级媒体,泰州市主要新闻媒体,以及部分网络媒体。
主持人: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王飞
嘉宾: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管理处处长洪淼,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顾维中,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钱刚。
发布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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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媒体
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王飞: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好,欢迎各位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为了加强泰州标准化工作,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市人大将《泰州市标准化条例》列入了2019年度立法项目。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泰州市标准化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有幸邀请到了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管理处处长洪淼,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顾维中,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钱刚向各位介绍《泰州市标准化条例》的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钱刚同志介绍《泰州市标准化条例》制定的背景、过程及主要特色。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钱刚: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同志们:大家好。《泰州市标准化条例》将自2020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更好地宣传《条例》,引导公众理解条例内容,提高认识、形成共识,推动《条例》贯彻实施。现我就《条例》的立法背景、制定过程和《条例》的主要内容及特色,向大家作一个简要介绍。
一、《条例》的立法背景和意义
标准是经济社会活动的重要依据,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基础性、引领性、战略性作用。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成果显着,全市累计主导、参与制定国际标准10项,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1000余项;承担国家级和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100多个。我市先后获批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和“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荣获第三届中国质量奖提名奖。但面对社会治理新需求,如何进一步加强对地方标准化工作的规范管理,更好激励和保障标准化活动创新发展,促使《标准化法》和国家有关标准化工作改革的要求在我市落地生根,尚缺乏相应的法规规范。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泰州市标准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和社会治理创新,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
二、《条例》的制定过程
2018年12月10日,经市委同意,《泰州市标准化条例》确定为我市2019年立法项目。随后,市政府启动《条例》起草工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起草班子,认真开展调研论证,撰写条例草案。
2019年6月4日,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条例(草案)》。6月8日,市委深改委第2次会议审议《条例(草案)》。
6月17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初次审议《条例(草案)》。初审后,市人大积极开展《条例(草案)》的调研论证和修改完善工作,广泛征求各方意见,邀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省人大等方面的专家对《条例》进行论证把关。在此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条例(草案)》做了13次全面修改。
10月9日,市五届人大法制委召开全体会议统一审议《条例(草案)》; 10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研究。10月24日,市委常委会讨论并原则同意《条例(草案修改稿)》。
11月6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条例》。
今年1月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全票批准《条例》,并定于5月1日起施行。
《条例》从立项到起草修改审议再到获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共历时13个月。在此期间,我们相关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条例(草案)》征求社会意见,围绕《条例》作了不少宣传报道,为《条例》顺利出台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借此机会,向你们表示感谢!
三、《条例》的主要内容及特色
《泰州市标准化条例》是全国设区市制定的首部标准化方面的专门法规,《条例》坚持以上位法为依据,结合我市实际,注重彰显立法的示范引领性,重点围绕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标准化创新和促进、保障和激励、监督管理等内容进行制度设计,致力提升我市标准化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条例》共七章四十三条:第一章总则,主要对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等作了明确。第二章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完善了泰州市地方标准的制定范围、制定程序,对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制定、实施的相关要求,以及标准转化、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升级等内容作了补充。第三章标准化创新和促进,强调实施标准化战略,并细化了经济发展、社会文化等领域的标准化工作。第四章保障和激励,规定了市标准化宣传周,明确标准化人才建设、资金保障、标准化工作考核、奖励、激励等措施。第五章监督管理,规定了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责、保密义务和举报投诉等内容。第六章法律责任,对前面章节的部分义务性条款设置了相应处罚。第七章附则,规定了《条例》施行时间。
《条例》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特色:
(一)围绕标准制定,突出“严”字,加强规范性
标准制定是标准化工作的首要环节,决定了标准化水平的高低。《条例》严格标准制定程序,瞄准市地方标准立项、起草、审查、评估、复审等关键节点,细化标准制定的各项“规定动作”,增强程序约束。
在立项环节,为提高标准制定项目的针对性和准确性,严守《标准化法》划定的地方标准制定范围,《条例》要求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明确标准立项范围,由相关部门、企业、社会团体等根据立项范围提出立项申请,并在对立项申请进行论证后,方可编制公布标准制定计划。在起草、审查环节,《条例》积极夯实标准制定的民主、科学之基,一方面着力拓展广度,以保证制定程序的民主性,规定起草市地方标准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和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对拟发布的标准草案,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向社会公示,且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另一方面努力挖掘深度,以提高标准内容的科学性,明确对标准相关事项应当进行调查分析、实验、论证;成立专家组开展标准草案审查,且专家组成员须具有代表性、独立性和专业性。在评估、复审环节,《条例》规定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组织对市地方标准进行复审,通过定期“回头看”,对标准进行闭环管理,提高标准适用性,以免过时的、落后的标准成为发展的“绊马索”。
同时,《条例》还关注市场主体的标准制定工作,强调支持消费者和中小企业参与团体标准制定,要求团体标准制定应当充分反映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等各方的共同需求,进一步强化制定过程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保障制定出台的标准科学、权威、高质量。
(二)围绕标准实施,突出“实”字,坚持实效性
标准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标准只有得到有效执行才能“活起来”,才能切实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针对实践中,一些标准被束之高阁,成为“睡眠”标准、“僵尸”标准,最后沦为“垃圾”标准的现象,《条例》聚焦标准实施,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下功夫”。
宏观层面,《条例》首先明确政府应当推进标准化体系建设,实施标准化战略,将标准化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其次加强标准化宣传教育工作,确定每年10月14日(世界标准日)所在的周为市标准化宣传周,以提高公众对标准化的关注度和认知度,让标准化理念深入人心;最后要求政府将标准化工作纳入地方年度综合考核,将优秀的市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推荐上升为省级、国家级试点示范项目,以此生成考核推动力和项目升级的牵引力,继而汇聚形成促进标准实施的强大合力。
微观层面,《条例》要求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免费向社会全文公开市地方标准文本,建立重要的市地方标准新闻发布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对市地方标准进行宣传解读,保证全社会不仅看得到标准,更看得懂标准,会运用标准。同时《条例》在重申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的基础上,明确鼓励在产业政策制定、行政管理、政府采购、社会管理等工作中,将对标国际先进标准的市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作为技术参考,进一步加强标准的推广应用。另外,为发挥好企业在标准化战略中的主力军作用,《条例》特别强调企业应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明确对制定、执行的标准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企业,可以在政府质量奖评选、专项资金支持等方面予以激励。
(三)围绕标准创新,突出“准”字,注重系统性
标准来源于创新,是科技创新成果的总结,同时又是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桥梁和纽带。《条例》立足我市实际,抓住创新这个“牛鼻子”,构建完善标准化创新促进体系。
第一、在原则上,《条例》力求指准创新促进的方向。提出标准化工作应当融合创新,实现标准创新与科技研发的相互推动,同步提升。
第二、在内容上,《条例》力求划准创新促进的范围。结合“品质泰州”建设意见,《条例》紧扣经济发展、社会文化、生态环境、公共服务和居民生活等五大领域,提升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标准化水平,在产业转型升级、公共设施建设等“做强产业、做强城市”的“头等大事”和物业管理、家政服务等事关百姓日常的“关键小事”方面,圈出标准化创新促进的要点,为更好践行《品质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系统推动泰州高质量发展提供具体路径。
第三、在措施上,《条例》力求给准创新促进的对策。针对市场主体,《条例》充分发挥企业、社会团体的作用,明确支持、引导企业将专利等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鼓励企业、社会团体等参与制定和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针对政府,《条例》强化政府的服务和保障功能,在人才建设方面,规定政府应建立和完善标准化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和激励机制,将标准化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纳入全市人才规划;资金支持方面,要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标准化扶持、奖励等工作;平台打造方面,明确支持、引导标准化服务机构提升服务能力,推进标准化服务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目前,《泰州市标准化条例》已经在泰州人大网站、泰州日报上全文公布,希望在座的新闻媒体和各相关部门加大法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条例》能得到全面实施,取得应有的效果。
以上是我对《条例》制定情况的简要说明。谢谢大家。
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王飞:
接下来,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顾维中同志介绍《泰州市标准化条例》宣传贯彻的部署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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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顾维中: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同志们:大家下午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目的是推动《泰州市标准化条例》的宣传和贯彻实施。我们将充分发挥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主动、积极、全力组织好《条例》的宣贯实施,更好地推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认识,准确把握《条例》颁布实行要点要义
制定《泰州市标准化条例》,是我市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市地方立法服务发展大局的具体体现。将标准的“温柔法制”作用和立法的刚性约束有机结合,必将有力推进我市以标准引领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条例》的颁布施行,是推动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法治保障。2018年,我市获批创建“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试点和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今年,我市又被列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综合试点。在此背景下,《条例》的制定实施将为泰州抓住用好试点机遇,推动相关国家试点项目创建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条例》的颁布施行,是深化升华品质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标准化工作和城市品质提升紧紧相联,密不可分。我市在全国首创《品质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并获得国家标准立项。《条例》的制订实施,为推动经济发展、社会文化、生态环境、公共服务和居民生活等领域标准化工作、全面深化品质城市建设提供了具体路径。
《条例》的颁布施行,是推动泰州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高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条例》第一条就开宗明义,提出加强标准化工作,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条例》同时规定,支持、引导企业将专利等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并结合实际采用国际标准,为推动泰州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二、广泛发动,着力抓好《条例》推广普及入脑入心
学法知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和基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将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深入持久地把《条例》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
一是深化学习培训。将《条例》纳入泰州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网络平台必修课,面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标准化工作人员开展《条例》的培训,让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深刻领会《条例》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掌握法定程序和要求;面向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开展各类培训,讲解传授《条例》,让各类标准化主体领会立法精神、知晓工作要求。
二是深化活动推介。组织实施“五进”活动,送《条例》“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精心策划泰州市标准化宣传周,举办标准化成果展、泰州市标准发布会、法治大讲堂等活动,普及标准化知识,推广标准化经验,推动全社会运用标准化方式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发挥标准对促进转型升级、引领创新驱动的支撑作用。
三是深化媒体宣传。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电台、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客户端等媒体的作用,通过有奖知识问答、案例分析、新闻点评、专家访谈、市民采访、文娱节目等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形式,宣传《条例》的主要内容,积极营造贯彻实施《条例》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精准发力,全面推动《条例》贯彻实施落地落实
法律的生命力和权威性在于有效的实施,《条例》颁布后,贵在执行、重在落实,必须统筹抓好推进落实工作,全面加以贯彻实施。
一是抓好推进落实。各地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领导,将标准化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标准化工作纳入地方年度综合考核体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根据《条例》要求,制定细化配套政策,优化协调服务。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充分运用标准思维,找准推进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的切入点,切实增强贯彻执行合力。
二是抓好示范创建。要以推动“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试点、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创建为契机,推进经济发展标准化、社会文化标准化、生态环境标准化、公共服务标准化和居民生活标准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促进标准实施。推荐优秀的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上升为省级或者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
三是抓好监督检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依法查处标准化违法行为;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提升执法效果。
标准决定质量,只有高标准才有高质量。学好《条例》,用好《条例》,需要我们更高标准、更高质量地将《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积极有效地推进标准化战略,开展参与标准化工作,以标准引领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谢谢大家。
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王飞:
下面,请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管理处处长洪淼同志讲话,大家欢迎。
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管理处处长洪淼: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同志们:大家下午好。
近年来,泰州积极贯彻十九大关于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大力推进“品质泰州”建设,高质量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大格局,并取得一定成效。泰州成功获批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和“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泰州市人民政府荣获第三届中国质量奖提名奖。今年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2019年度真抓实干成效明显拟予支持地方名单中,泰州市因推动质量工作方面成效明显名列其中。
高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泰州出台《泰州市标准化条例》,是以高质量立法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对于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和社会治理创新、推动泰州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泰州正面临着千载难逢的机遇,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条例》第一条就开宗明义,提出加强标准化工作,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同时,《条例》专章规定了标准化创新和促进、保障和激励。推进《条例》立法和施行,将全面促进泰州标准化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需要。
《泰州市标准化条例》是全国设区市制定的首部标准化方面的专门法规,《条例》框架完整,战略清晰,法责结合,标准化创新促进和监督管理并重,既顺应了新时代发展要求,又为全省标准化立法提供了先行先试的经验,在全省和全国具有推广意义。泰州要以宣传贯彻《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提高社会对标准化的关注度和认知度,让标准化理念深入人心;进一步完善标准化领导工作体制机制,加大政策支撑力度,把标准化融合运用到社会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确保《条例》落到实处,把“强富美高”新泰州建设不断推向前进。谢谢大家。
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王飞: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各位记者提问。
记者:
刚才顾维中局长提到了推进经济发展、社会文化、生态环境、公共服务和居民生活等领域的标准化工作。请问,下一步如何推动这五大领域标准化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顾维中: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品质泰州建设初见成效。泰州市第五次党代会将品质泰州建设列为全市“十三五”规划重要内容,2018年泰州市委一号文件《关于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品质泰州的意见》,明确要求以建设品质泰州为追求,大力实施经济发展、社会文化、生态环境、公共服务和市民生活“五大品质”提升工程。我们结合泰州实践经验,在全国率先制定品质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并上升为国家标准,目前国家标准已通过专家审查。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条例》的要求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推动经济发展标准化,健全完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质量等标准,推进农业农村标准化建设;推动生物医药、装备制造、化工以及新材料、建筑等行业标准化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鼓励制定、实施金融、商贸、物流等服务标准,提升服务质量。
二是推动社会文化标准化,鼓励制定、实施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管理等标准,促进社会治理标准化;推动文化、体育、旅游设施和服务标准化;推进地方名小吃、名菜制作等标准的制定、实施,提升地方名小吃、名菜标准化水平。
三是推动生态环境标准化,加强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标准的实施,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健全完善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等标准,促进资源利用标准化。
四是推动公共服务标准化,健全完善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等设施建设、设备配置、服务管理等标准,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鼓励制定、实施行政审批等政务服务标准,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能力。
五是推动居民生活标准化,健全完善物业服务标准,提升物业服务标准化水平;鼓励制定、实施家政服务标准,促进家政服务业标准化。
记者:
昨天是世界知识产权日,我们注意到《泰州市标准化条例》中明确提出“支持、引导企业将专利等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请问我市在推进专利转化为标准方面有什么举措?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顾维中:
专利是科技创新成果,而标准则是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的桥梁。只有把专利融入到标准中,才能极大地缩短专利商品化、产业化的周期,更好地实现专利的价值,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创新水平。在知识经济的时代,推动专利标准融合是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抢占市场制高点的重要方式。
去年以来,我们广泛开展调研,在全国率先推进专利标准融合。我们邀请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局专家为200余家企业授课培训,推动企业将专利转化为标准,评选出首批12家专利标准创新型示范企业和44家专利标准创新型企业,共有299项专利转化为标准。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推进专利标准融合,总结凝练专利标准协同发展工作实施过程中的先进经验,引导企业制定一批高质量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形成一批具有产业特色的示范企业,建立健全技术成果向标准转化机制,促进技术研发与标准创新同步发展。同时,做好示范宣传,扩大试点示范效应,将泰州经验向全国推广。
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王飞:
由于时间的关系,提问环节到此结束。
《泰州市标准化条例》是标准化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实施,将促进全市上下全面落实“强富美高”要求和“一高两强三突出”部署,集中有效解决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我市标准化战略成果,大力提升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标准化水平。《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泰州标准化工作进入法治化轨道新阶段。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